农学硕士专业学位作物、园艺、种业(农艺与种业)领域领域培养方案
(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适用于2017级农业硕士作物、园艺、种业领域及2018年及之后入学的农艺与种业领域)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作物、园艺、种业(农艺与种业)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1)作物、园艺、种业(农艺与种业)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作物、园艺、种业(农艺与种业)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植物生产的基本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掌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发展需求规律及技术应用、传播模式,具备植物生产全产业链的生产与经营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技能;掌握大田作物、园艺作物、草地和种业生产管理与工程技术,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作物领域的研究或开发、经营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入学考试
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英语、专业基础综合。通过培养单位的面试考核。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采用进校不离岗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学院与多家单位联合建立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鼓励员工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实践研究。其实践研究不少于6个月。
(二)学位论文指导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由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导师联合指导。
五、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农业硕士作物、园艺、种业(农艺与种业)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突出对专业技能及技术集成能力培养的特点。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含实践研究及报告6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硕士农艺与种业领域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一)课程学习
1.公共学位课(7学分)
(1)政治理论课2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3)FQ86202001,86500100传播与沟通2学分,32学时
2.领域骨干课:(6学分)
(1)FQ86202003,86500300现代植物生产理论与技术 2学分,32学时
(2)FQ86202004,86500400现代农业发展与实践案例 2学分,32学时
(3)FQ86202005,86500500农业科技与政策 2学分,32学时
3.选修课:(7学分)
(1)FQ86202006,86500600农艺与种业领域研究进展 2学分,32学时
(2)FQ86202002,86500200作物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案例)2学分,32学时
(3)FQ86202007,86500700植物生物技术 2学分,32学时
(4)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16学时
4.实习实践(6学分)
研究生根据选题从事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研究,指导教师应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学习计划,指导其开展实践。实践期满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由培养单位组织相关学科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取得6学分。
(二)必修环节(2学分)
必修环节包括制定研究计划(第一学期9月底完成)、文献阅读(第一学期12月底完成)开题报告(第一学期12月底完成)、论文中期考核(第二学期6月底完成)。完成文献阅读获得1学分,完成开题报告获得1学分。
六、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应服务于植物生产类科技创新、技术革新、推广应用、生产管理等内容,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应用、农业和农村发展等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应用、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标准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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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